11(第2/3 页)
呢?这也不是没可能的。
唉,好愁啊……
小鹦鹉吃得肚皮滚圆,思来想去,还是决定暂时保密。
卫淮在极度兴奋的情况下才会露出竖瞳,平时还是控制得很好的,只要不继续刺激他,也不捅破这层窗户纸,就还可以相安无事,绮雪就是安全的。
总而言之,不管说或不说,她都会拼尽全力守护绮雪、帮助绮雪,不让他受到任何伤害。
想通了这一点,绿香球的心情立刻好转起来,蹭了蹭杏儿的脸蛋:“我还想吃瓜子!”
-
雨过天晴。
等到路面变干一些,大军继续上路了。
马车里,绮雪不着寸缕,懒洋洋地趴在绒毯上,雪白的身体满是红痕。
卫淮只穿着亵裤,露出精悍强健的肌肉线条,曲着一条腿坐在绮雪身边,把玩着他的一缕长发,在指间绕来绕去,颇有些爱不释手的意味。
走了大半个时辰,卫淮撩起窗帘,看了一眼窗外的风景,笑着对绮雪说:“我们已经进入南平郡境内,最快明晚就可以到达临阳城。”
“南平郡?”绮雪听到这个地名,瞬间来神了,“哪个南平郡?”
“天下只有一个南平郡,自然就是你知道的那个。”卫淮说。
是主角姬玉衡的故乡!
绮雪没有想到自己竟然会提前来到南平郡,也就是说,他现在就有机会见到姬玉衡,假如能趁着姬玉衡前往上京前杀了他,陛下就可以高枕无忧了!
原著小说的剧情是这样的:贺兰寂年少登基,既无嫔妃,也无子嗣,他体弱多病,太医诊断他不可能拥有子嗣,他便召集众多皇室宗亲入京,准备从中选出一位合适的人选立为太子。
姬玉衡就是被召入上京的宗亲之一,还是储君的大热门人选。
入宫之前,姬玉衡在南平郡就很有名望,身为宝华郡主之子,在母亲的支持下,他带领百姓治洪水、开良田、经商贸、筑战城,不出几年就将这片妖魔横行的恶地治理得物阜民安。
可就是这位被百姓奉若神明的仁义君子,未来亲手射杀了天子贺兰寂。
所以绮雪才不相信姬玉衡是什么好人,他杀了贺兰寂,就是全天下最可憎的恶人,也是他不共戴天的仇人。
明明在原著中,贺兰寂已经将姬玉衡立为太子,而且贺兰寂身体很差,只要多等几年,姬玉衡就能当皇帝了,他却连这么几年都等不了,急不可耐地逼宫造反,杀了对他有恩的贺兰寂。
想到原著中贺兰寂的惨状,绮雪就恨入骨髓,蓦地抓紧了身下的绒毛。
趁着这次路过南平郡,他一定要杀了姬玉衡,替陛下永除后患!
……
经过两天的行军,翌日傍晚,大军行至临阳城外的城郊,开始就地安营。
一路上,大军只遇到了两批规模很小的食人妖魔,南平郡经过这些年的治理和发展,比其他边陲之地要富足安定得多,食人妖魔并不算多见。
临阳城正是郡主府的所在之地,宝华郡主一收到消息,便立刻遣人送来请帖,邀请卫淮明晚前来郡主府赴宴。
卫淮手握重兵,贵极人臣,凡是他所到之处,没有任何官员或宗亲胆敢怠慢于他,都要设宴为他接风洗尘,宝华郡主也不例外。
卫淮接到请帖后,很爽快地答应了,还问了绮雪一句:“要不要和我一起去?”
“我才不想去。”
绮雪摆摆手,表现得兴致缺缺,他确实是想见到姬玉衡,但肯定不是在宴席上,那么惹眼的场合,他没法对姬玉衡下杀手。
卫淮并不意外,类似这种场合,绮雪向来都不感兴趣,他又笑道:“不去也好,宴会的确没意思,不过临阳城是个好地方,我带你出去转转。”
他说走就走,换了身常服,带着绮雪进了临阳城。
这次卫淮没有骑白虎,只选了一匹普通骏马,但他的相貌英俊风流,牵着马走在路上,也似斗鸡走狗的纨绔公子哥,分外惹眼得很。
不过更为惹眼的是,他通身贵气,却甘愿做个牵缰绳的马夫,头戴白色帷帽的绮雪悠闲地骑在马背上,居高临下,如同他的主人。
绮雪完全没意识到什么不对,一心沉浸在临阳城的繁华喧闹中,他喜欢这种热闹的景象。
纵使是傍晚,大街上的行人依旧络绎不绝,家家商铺店门大开,挂满了琳琅满目的商品,一盏盏绚丽的灯笼悬在半空,向前纵深而去,如若流光溢彩的长龙。
绮雪看上一盏兔子灯,想叫卫淮买给他,可他光是伸手又够不到卫淮,于是拿马鞭戳了戳他的后背:“七郎,我想要兔子灯。”
卫淮笑着看了他一眼,掏钱买下了灯,将灯盏递给绮雪时,他低头亲了亲绮雪伸过来的手,才把兔子灯交给他。
任谁都能看出他们的关系亲密至极,灯笼摊的老板打趣问:“两位可是新婚夫妻?”
“我们还没成婚。”卫淮笑道,“不过也快了,就在明年。”
本章未完,点击下一页继续。